如何将公积金账户从本市转移至异地?
日期:2024/8/15 15:22:43 / 人气: / 来源:管理员
A: 职工由外地到本市单位工作的,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半年后,可以将外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至新单位。职工填写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》(南京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),提供身份证到本市单位所属的分中心申请办理。职工也可通过“南京公积金”App、“我的南京”App、“苏服办”App或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渠道办理。
A: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到异地单位工作的,职工应在本市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且封存满半年后,可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账户转移手续,申请办理流程可咨询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,或拨打转入地中心热线咨询电话:区号+12329。
作者:管理员
推荐内容 Recommended
- 西文人才|2025五一放假通知04-23
- 西文人才|2025清明放假通知04-01
- 今日春分03-20
- 西文人才 | 2025年春节放假通知01-20
相关内容 Related
-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介绍03-21
- 西文人才 社保公积金项目介绍03-21
- 西文人才全体员工祝伟大祖国生日愉快10-02
- 勿忘国耻 吾辈自强12-13